e公司訊,近期監管層向證券公司下發了《機構監管情況通報》,G證券公司某證券分析師團隊撰寫了四篇點評文章,在未經公司審核的情況下,私自將研報散發在數個微信群,相關證監局已對該證券公司采取相應措施,並要求其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通報》中提到,監管要求依法規範使用互聯網工具等傳播媒介發布證券研究報告行為,同時,監管還要求券商加強對分析師的管理,建立與服務模式相匹配的內部管控機制,有效防範風險。(券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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