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於2026年4月27日發佈《公司部監管函〔2026〕第56號》,對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注冊會計師黃斌、熊明華、黎任國出具監管函。
依據江西證監局《關於對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及黃斌等三人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6〕8號),上述主體在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829.SZ)2023年、2024年年報審計中存在多項執業缺陷:一、風險評估方面,未審慎確定並記錄重要性水平,舞弊風險識別與底稿記錄不充分;二、控制測試方面,未覆蓋重要子公司關鍵業務循環,穿行測試及内控評價底稿缺失;三、實質性程序方面,未恰當利用專家工作、與組成部分會計師溝通不足、長期股權投資可收回金額估計失當、衍生金融工具核算關注不足。相關行為違反多項審計準則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5年修訂)》第1.4條、第12.1.2條。
内容來源:有連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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