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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估计,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及假设发售价为每股发售股份22.70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载指示性发售价范围每股发售股份20.65港元至24.75港元的中位数),我们在全球发售中於扣除我们应付的包销费用及开支後将收取所得款项净额约412.9百万港元。我们拟将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
・约185.8百万港元(即所得款项的45.0%)将用於我们的核心产品CU-20401;
・约90.8百万港元(即所得款项的22.0%)将用於拨付我们主要产品CU-40102及CU-10201的持续研发活动,包括已计划临床试验及编制登记备案文件;
・约74.3百万港元(即所得款项的18.0%)将用於拨付我们管线中其他候选产品的持续研发活动,包括已计划临床试验及编制登记备案文件;
・约41.3百万港元(即所得款项的10.0%)乃用於管线扩展的技术开发及业务开发;
・约20.6百万港元(即所得款项的5.0%)将用作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资料来源: 科笛─B (02487) 招股书 [公开发售日期 : 202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