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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扣除包销费用及我们就全球发售应付开支以及假设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我们估计我们将从全球发售收取所得款项净额104.8百万港元(假设发售价为每股股份1.17港元,即指示性发售价范围中位数)。我们目前拟按以下方式使用该等所得款项净额:
・30.4%或31.9百万港元用於为两个企业IT解决方案项目(估计合约价值合共131.8百万港元及估计动工日期为2022年中)的前期成本(不包括员工成本);
・43.8%或45.9百万港元用於掌握大湾区的商机,其中(i)33.3%或34.9百万港元用於透过建立销售及营运团队扩大我们的企业IT解决方案业务於横琴及南沙的地理覆盖范围;及(ii)10.5%或11.1百万港元用於在横琴成立综合营运中心提供托管服务;
・15.8%或16.6百万港元用於通过寻求与具有强大产品创新能力的公司或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夥伴关系、扩大我们产品开发团队的规模及为与澳门大学(澳大)共同成立的研发实验室及根据於2021年2月3日与其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进行的研发项目所需的最低资本资源注资提供资金,以增强我们的产品开发能力;及
・10.0%或10.5百万港元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
有关详情,请叁阅本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倘发售价定为每股发售股份1.26港元(即指示性发售价范围上限),所得款项净额将增加至115.6百万港元。倘发售价定为每股发售股份1.08港元(即指示性发售价范围下限),所得款项净额将减少至94.1百万港元。在此情况下,我们拟将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按比例用於上述用途。
资料来源: 博维智慧 (01204) 招股书 [公开发售日期 : 202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