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1月14日,深交所發佈關於調整融資保證金比例的通知。為加強融資逆週期調節,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深圳證券交易所現就調整融資保證金比例相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時,融資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100%。
本通知實施前尚未了結的融資合約及其展期,融資保證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規定執行。
二、本通知自2026年1月19日起施行。本所於2023年8月27日發佈的《關於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第4.5條的通知》(深證會〔2023〕267號)同時廢止。
各市場參與人應當根據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相關業務和技術準備,確保業務平穩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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