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近日提醒业界人士及投资者,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向证监会提交牌照申请,以在2024年6月1日或之后继续在香港营运的期限(即2024年2月29日)已结束。
因此,根据过渡安排,任何正在香港营运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如没有在2024年2月29日的期限或之前向证监会提交牌照申请,则必须在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结束其在香港的业务。
这些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须取得必要的证监会牌照,方可恢复其在香港的业务活动或向香港投资者积极推广其虚拟资产服务。进行任何无牌活动属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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