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承环保科技(02265.HK)公布,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五)(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
独家全球协调人已向本公司确认,国际配售并无出现超额分配情况。因此,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于稳定价格期间并无就全球发售进行任何稳定价格行动。超额配股权并无获行使及已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五)(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失效。故此,本公司并无亦不会根据超额配股权发行任何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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