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健委發佈《關於互聯網診療監管細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意見提出,醫療機構應當對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務人員進行實名認證,確保醫務人員具備合法資質。醫師接診前需進行實名認證,確保由本人接診。其他人員、人工智能軟件等不得冒用、替代醫師本人接診。各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負責對在該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診療的人員進行監管。(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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