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News 11月26日消息,據Techinasia報道,越南財政部提議對在無牌照平台上交易數字資産的個人和組織處以罰款,其已公開發佈徵求意見的法令草案。該草案規定,個人若涉及數字資産交易違規行為,可能面臨最高達3000萬越南盾(1200美元)的處罰,而組織則可能被處以最高達2億越南盾(7584美元)的罰款。對於違反外國所有權規定、提供誤導性披露信息或未向監管機構報告信息等違規行為,將處以7000萬(2654美元)至2億越南盾(7584美元)不等的罰款。向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提供産品、開展不合規保險業務以及未進行必要信息披露等行為,將面臨最高額度的處罰。
此外,該草案規定,國内個人若使用無牌照平台,可能被處以1000萬(379美元)至3000萬越南盾(1138美元)的罰款。未經授權的廣告宣傳、無牌照開展業務以及在牌照範圍外運營等行為,罰款金額最高可達2億越南盾(7584美元)。外國投資者若存在資金轉移違規行為或虛假交易申報,將面臨最高達1億越南盾(3815美元)的處罰。服務提供商若未能核實投資者身份,可能被處以5000萬(1900美元)至7000萬越南盾(2680美元)的罰款。
内容來源:P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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