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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扣除我們就全球發售應付的包銷佣金及其他估計開支後,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且並無計及因根據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的任何購股權獲行使而可能發行的任何股份及假設發售價為每股股份5.50港元(即本招股章程封面頁所載之指示性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我們估計將從全球發售收取所得款項淨額約3,117.0百萬港元。我們擬將該等全球發售所得款項淨額按下列金額用作以下用途:
‧ 約60%或約1,870.2百萬港元,將用於為我們物業項目的開發提供資金;
‧ 約30%或約935.1百萬港元,將用於償還用於我們項目開發用途的部分現有信託貸款;及
‧ 約10%或約311.7百萬港元,將用於一般業務經營及營運資金。
資料來源: 祥生控股集團 (02599) 招股書 [公開發售日期 :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