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由此构建起该领域全环节价格监管体系。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2016年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建立起中游管道运输价格监管规则,但对下游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相对滯后。今次指导意见主要有三个亮点:一是建立成本约束机制,二是建立激励机制,三是推进企业信息公开。以成本约束机制为例,指导意见对直接影响配气价格的部分核心指標参数,如供销差率、折旧年限、最低配送气量等规定上限標准或作出限制性规定,将促进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提高行业效率。在激励机制方面,指导意见鼓励各地科学確定標桿成本,对燃气企业通过自身努力使实际成本低于標桿成本的部分,建立燃气企业与用户利益共享机制。与此同时,指导意见提出,核定配气价格时投资收益率原则上不超过7%。確定收益率上限,考虑投资收益与风险正相关的关係,但並不意味著各地都按照7%执行,而应根据当地天然气市场发育程度、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確定收益率。指导意见消除市场不明朗因素,尤其对接驳费的疑虑,相信对城市管道燃气供应商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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