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向银行发通告表示,新股认购及股票保证金融资的抵押品,应按市场相符水平定下最高贷款与市值(LTV) 比率,由於港财富管理及私人银行业务面向全球的性质,经参考其他主要金融中心後,定下最高LTV比率时须遵守市场一般水平的规定并不合适,因此即日起,银行毋须再符合上述规定。
金管局强调,政策调整并非反映该局有意放宽现行对认可机构股票保证金融资业务的监管标准,银行在设定股票抵押品的最高LTV比率时,应充分考虑本身信用风险取向丶个别股票的风险特徵,以及其在管理追加保证金通知方面的专业知识及能力等关键因素。
而随着明年推行Fast Interface for New Issuance(FINI),首次公开招股结算程序将会有重大转变,金管局计划全面检视《监管政策手册》「新股认购及股票保证金融资」单元,届时会在单元载明上述有关厘定最高LTV比率的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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