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4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明确新上市药品按类型定价:高水平创新药可定高价且短期价格稳定,改良新药按患者获益定价,仿制药参照同类定价;企业可自评定价,接受社会监督,且可在首发价基础上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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