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丶证监会丶保监局以及积金局推出《保障消费者防诈骗约章3.0》,透过建立金融监管机构与科技公司和电讯公司之间的合作框架,共同打击针对公众的金融诈骗及欺诈行为。 金管局助理总裁区毓麟在本台节目《千禧年代》表示,《约章3.0》提出6项主要原则,包括举报疑似金融诈骗及欺诈丶检查广告商丶内部监察程序丶切实执行服务条款及合作推动公众教育。他表示,明白不同业务模式有所不同,犯案手法亦不断转变,因此在合作框架下,不同机构可因应自己业务模式,按风险为本的方法推动约章中的原则。 他表示,见到一些犯罪份子用电话丶手机短讯尝试接触受害人,并利用社交媒体等犯案,例如假冒知名人士或官员,发送一些看似吸引的投资计划丶推广金融服务或产品等,亦有网站提供一些没有在香港获取牌照的金融产品等,而签署约章的社交媒体或科技平台,在接收广告商时可根据框架及金融监管机构的持牌名单,去进行审查工作,如涉及欺诈或违反法例,平台可移除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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