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嗓子(06896.HK)获大股东夥亚赋基金以每股2.8元提出私有化,惟计划在周二举行的法院会议上未获足够无利害关系股东通过,因此已经失效。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1.1,除非经执行人员同意,否则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自公告日期起计12个月内不得宣布另一份股份要约。 金嗓子(06896.HK)昨日宣布,由集团董事会主席及创办人江佩珍与其儿子副主席曾勇,提出以每股2.8元私有化议案未获法院会议及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已经失效,公司将会维持上市地位,一年内不能再提出私有化。 金嗓子早段跌超40%,一度低见1.53元,最新报1.71元,仍跌33.463%,成交额约3150万元。 金嗓子於8月提出以每股2.8元私有化,扣除由大股东持有的股份,作价约5.3亿。大股东提出私有化建议之後,该公司公布截至今年6月底止中期纯利8151.1万元人民币,按年升414.7%。不派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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