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可向股东发出收购建议文件,向他们提出有条件收购建议。只有当指定条件达成後,收购人才会完成其收购建议。由於这是一种具合约性质并附带条件的收购建议,接纳收购建议的股东须待所有收购条件达成後才会获取售股款项。必须注意的是,只有在《收购守则》订明的若干情况下,股东才可改变主意,撤回其接纳指 示。收购建议文件将述明这些指定情况,股东要细看。以下警告是甚麽意思?“可能提出的收购建议”和“有条件收购建议”第一“股东及/或有意投资於本公司的人士应注意,收购人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获符合之後才提出收购建议,而且可能不会提出收购建议。” 第二“是项收购建议须符合下文标题为‘收购建议的条件’一段所述的条件,因此收购建议可能会亦可能不会成为无条件。股东及有意投资於本公司的人士在买卖本公司的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 这些警告指出,视乎指定条件能否达成而定,收购人不一定会提出(就“可能提出的收购建议”而言)收购建议,或完成(就“有条件收购建议”而言)收购建议。在这些情况下,股东或有意投资於本公司的人士在买卖有关公司的股份时,或接受有条件收购建议时,务必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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