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丶工党副主席李卓人及民主党前主席杨森被控2019年8月31日在港岛参与未经批准集结,3人今早(7日)在法院承认控罪。法官押後至16日判刑。 前年8月31日港九多处发生大型反修例示威,当时民阵申请游行被警方拒绝,期後有人自行发起游行,包括黎智英丶李卓人及杨森亦有参与。 3人今日求情,黎智英的代表律师求情指,黎是一名成功商人,犯案并非出於贪污及金钱,同类案件一般罚款了事,希望法庭判缓刑,他又指,集会属於和平活动,黎智英在案中非带领角色,亦无证据显示集会有暴力发生。 杨森自行求情时表示,认罪但不认错,亦不求情,他引用多名学者的论述,表示自己是抗议《公安条例》违宪限制人权,因此用公民抗命争取公平法例,坚持参与是次未经批准的游行,正因为我不愿眼看个人权利受审查剥夺,他认为行使公共权利游行不需要批准,并称自己是中国人,亦是香港人,热爱这个家园。又表示不会放弃争取民主法治人权自由。 李卓人的代表律师亦读出求情信内容,表示认罪但不认错,历史会判他无罪,他又认为法官明白争取言论自由的重要,并指现时香港每况愈下,需要法律专业睁开眼,看清楚人民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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