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在本港出狱一周年,亦是死者潘晓颖的母亲给予的最後限期,过了今日,她将不会替陈同佳求情,但陈同佳一方表明依然未能履行到台湾自首的承诺,理由是未获得签证。 协助陈同佳的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说,陈同佳对回台湾自首一直没有改变,暂时未有办法取得签证,因此未能在今天起行,陈同佳对此亦十分无奈,也盼望潘妈妈能明白和理解。他又说,律师团队正努力和有关部门协商签证问题,亦曾经大约7次致电台方单一窗口,希望能尽快解决回台自首的入境安排,下星期有进一步消息会再通知传媒。 潘晓颖母亲表示愿意做中间人,落实陈同佳赴台安排,她表示,台方已经与她互相接触,乐意与香港警方坐下来商讨刑侦移交资料及投案安排,现正等待香港警方联络她。 保安局表示,特区政府亦希望事情得以尽快解决,重申解决事情的第一步是台方批准陈同佳入境,有关权力只在台方手中。只要陈同佳获准入台,即使是原则上批准,台方可经警务联络渠道通知港方,双方警务单位可随即展开行程安排的研究。 保安局强调,自动投案和司法协助是两件独立事情,司法协助从来都不是接受投案的先决条件。香港有关司法协助的条例不适用於台湾,特区政府不可能违反法例,又指台方以司法协助作投案前设完全不合理丶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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