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先进,人脸识别技术也愈来愈被广泛应用,不过亦引来了个人资讯保护的关注。一名浙江大学博士更因此告上法庭,起诉使用刷脸技术的杭州野生动物世界。 杭州野生动物世界今年7月引入了人脸识别技术,原本透过指纹技术进园的年卡使用者,将全面改以刷脸技术进场,指纹识别取消。 浙大法学博士郭兵是该野生动物园年卡用户之一。收到通知後,郭兵随即心生疑问,公安等政府部门出於一定的公共利益考虑采集人脸资讯还可以接受,但一家动物游乐场也能采集人脸资讯,对其安全性丶隐私性感到怀疑,万一资讯泄露谁能负责?实在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带着此疑问,他决定告上法庭,通过法律来解决目前的问题。 郭兵起诉的主要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於个人资讯的采集。有三大原则:合法丶正当丶必要。 个人资讯中的人脸丶虹膜丶指纹等属於敏感资讯,可以用作支付用途,这类具有唯一专属性的个人资讯一旦泄露,势必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都产生无可挽回的祸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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