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联同十六名司局长以珍惜香港,停止暴力为题见记者,宣布将会在十月五日实施紧急法下的附属条例反蒙面法,以应付连日来暴力升级的示威现场。她说虽然实施紧急法,但不代表香港已踏入紧急状态。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说实施反蒙面法,已经平衡了个人负担和社会利益,以达至合法的目的。市民如果在以下情况采用包括颜料丶眼罩丶口罩等蒙面,就已经犯法,最高可判半年至一年监禁及罚款两万五千元。 有市民担心,反蒙面法没有前例,容易误堕法网,但是李家超不同意,他说有三种类似的人士可以获得豁免。 林郑月娥话目前最重要的是令社会回复平静,保护营商环境。未来如果暴力问题得以解决,不排除会撤回反蒙面法条例。但是如果暴力程度恶化,政府会再思考其他方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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