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11月6日,香港證監會今天就進一步限制不受規管的機構不當地採用名稱而可能導致公眾誤以為其為受規管機構的立法建議,發表諮詢總結。經考慮市場回應後,證監會將著手敲定對《證券及期貨條例》及《打擊洗錢條例》的立法修訂,目標是向立法會提交草案以供審議及批准。
證監會市場監察部執行董事梁仲賢表示:“有關建議得到廣泛支持,凸顯了保障投資者免因某些名稱而可能誤解機構的監管狀態的重要性。建議修訂將加強有關限制,並容許更迅速地更新受限制稱銜清單。隨着金融市場及市場參與者所採用的詞彙不斷演變,這將進一步加強投資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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