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香港證監會近日發布,香港證監會與馬來西亞證監會推出單一提交安排,落實兩家監管機構兩個月前簽訂的《諒解備忘錄》。該安排將直接便利企業在香港及馬來西亞同步上市。
在簡化雙重首次公開招股上市框架下,企業如今只需提交一份上市申請及一份上市文件。這項安排適用於擬在香港聯交所主板或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主要市場作主要上市,並同步在另一市場作第二上市的申請人。
兩地監管機構已設立專責的雙重上市審閱團隊,作為申請人和其顧問的直接聯絡點,確保整個上市過程中的跨機構處理協調一致。
兩地監管機構亦會協調審閱程序,以銜接時間表並簡化問詢程序,減少重複工作。
新機制預期可降低企業在IPO申請階段的程序負擔與合規成本。這不僅將推動兩地市場的同步上市活動,也深化香港與馬來西亞的資本市場互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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