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思捷環球(00330.HK)公布,於2026年9月16日,公司接獲代表一間律師行行事之律師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7(4)(a)(i)條發出之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支付約399.26萬美元及4.17萬港元,該等款項指仲裁裁決項下尚未償還之款項。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公司於送達後三星期內支付該等款項,或以該律師行合理信納之方式提供擔保或作出和解安排,否則該律師行可針對公司提出清盤呈請。公司現正就此尋求法律意見,將采取一切必要或適當行動,並正評估該事件對營運及財務狀況的潛在影響;同時仍願意與該律師行討論,以期達成友好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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