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9月9日,據香港政府新公報訊,香港與孟加拉國今日簽訂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透過加強相互投資保護,增強投資者信心和擴大雙邊投資流動,以進一步鞏固兩地的經貿聯繫。根據協定,兩地政府須為對方投資者提供保障,包括公正、公平和非歧視性對待其投資;在徵收投資時作出賠償;以及容許投資和收益自由轉移至外地等。協定亦規定投資爭端可根據國際認可的規則解決,包括調解和仲裁。協定將在雙方完成所需的內部程序後生效。是次與孟加拉國簽署的投資協定是現屆政府簽訂的第三份同類協定。連同孟加拉國,香港至今已與34個外地經濟體簽訂25份投資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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