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公示(2026年7月27日-2026年8月7日)》,其中提到無錫東恆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恆新能源」),要求公司就提交境外發行上市備案申請前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是否公允合理、歷史上0元轉讓股權交易對價是否公允、歷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本次擬參與「全流通」股份是否存在權利瑕疵,以及已建、在建、擬建項目是否屬於「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等事項補充說明,並由律師進行核查後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按港交所披露易資料,東恆新能源已於2026年6月23日遞交IPO申請書,因此本次補充材料要求同樣屬於遞表後的進一步審核。

這也意味著,東恆新能源的赴港進程已進入圍繞股權沿革、股份權屬和環保合規展開的更細化核查階段。對這類製造屬性較強的新能源企業而言,監管關注點往往不只在於成長空間,也在於歷史股權安排是否清楚,以及項目屬性是否觸及高耗能、高排放等敏感邊界。
具體而言,按照公示原文,證監會首先要求東恆新能源說明提交境外發行上市備案申請前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是否公允合理,並就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同時,公司歷史上存在0元轉讓股權的情形,監管要求其進一步說明交易對價是否公允合理,並就交易真實性進行核查說明。對擬上市企業而言,這類問題往往直接關系到歷史股權演變是否清晰、資本進入退出是否具備商業合理性。
除入股價格與歷史交易外,監管還要求公司說明歷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況,並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換言之,本次問詢並非簡單補充經營信息,而是要求公司對股權結構和股份權屬作更充分穿透。
另一項值得關注的問題在於環保與項目屬性。
根據公示,東恆新能源及下屬公司持有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資質,證監會據此要求公司說明已建、在建、擬建項目是否屬於「高耗能」「高排放」項目。
放在港股IPO語境下看,東恆新能源當前的關鍵,並不是單一融資進展,而是其能否把歷史股權交易、股份權屬和項目合規性講清楚。尤其是在新能源產業鏈公司普遍面臨產能擴張、環保約束與資本開支並行的背景下,監管對這些細節的追問,本身就是項目質量審核的一部分。
若東恆新能源後續能夠就新增股東入股價格、0元股權轉讓、股份代持及項目環保屬性等問題作出充分說明,其赴港進程仍有望繼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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