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越疆(02432.HK)自願公告,公司注意到近期有關宋某就其與公司員工持股平台深圳市越疆咨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財產份額的不實言論持續擴散,為釐清客觀事實,特此澄清如下:
1、宋某並非公司創始股東及聯合創始人。公司由劉培超、郎需林、吳志文、趙曉東、徐寶騰、陳慶良於2015年7月成立,宋某於2017年10月入職。
2、宋某通過受讓取得越疆合夥財產份額(於2019年5月與劉培超先生簽署轉讓協議,已完成工商變更),其間接持有的公司股權來自2018年第一次員工股權激勵計劃。
3、依據員工股權激勵計劃規定(其中包括),宋某離職後公司實際控制人或指定第三人有權回購其持有的激勵份額。宋某於2021年3月離職。
4、越疆合夥分別於不同時間轉讓所持公司股權及調整內部財產份額比例,均合法合規。
5、針對宋某事項,公司已於2023年11月提起訴訟,後因仲裁管轄問題被駁回;公司A股上市輔導過程中,中介機構已就前述事項出具核查意見,確認該爭議不影響公司股權清晰及控制權穩定性。
前述宋某事項為公司員工持股平台越疆合夥的內部爭議,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業務發展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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