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7月20日,商務部辦公廳發布關於開展綠色消費試點工作的通知。申報名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推薦名額不超過3個單位。綜合考量區(縣)、開發區或工業園區綠色消費工作基礎、發展潛力、政策保障、方案科學性等因素,突出優中選優、各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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