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6月29日,商務部等5部門辦公廳(室)發布關於開展中華老字號復核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商務部認定的現有前三批中華老字號企業須按照《中華老字號示範創建管理辦法》規定參加復核。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的中華老字號企業(含中央企業)通過商務部中華老字號信息管理系統填寫《中華老字號覆核申報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並會同同級文化和旅遊、市場監管、知識產權、文物主管部門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核查,分門別類出具「通過」「附條件通過」「不通過」復核建議。商務部將會同相關部門對復核建議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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