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民商創科(01632.HK)公佈,於2026年6月11日,公司接獲聯交所發出的一封函件,當中通知公司其決定:聯交所認為綜合入賬構成規避反向收購規則及上市規則第8章下的新上市規定,實現民商智惠借殼上市的安排。聯交所已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2.04條行使其權利,施加額外條件,即將公司視作新上市申請人處理,並要求其遵守上市規則第14.54至14.57條項下的額外反向收購規定(包括新上市規定)。聯交所認為,民商智惠未能具備符合新上市規定的往績記錄,並認為公司在綜合入賬後不再適合上市。因此,其股份買賣應根據上市規則第6.01(4)條予以暫停。截至發稿,民商創科跌21.92%,報0.057港元。
根據上市規則第2B章,公司有權要求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覆核決定。任何覆核要求必須在決定日期起計七個營業日內送達上市委員會之秘書。公司股份將於決定日期起計七個營業日屆滿後(即2026年6月24日)暫停買賣,除非公司申請對決定進行覆核,則另作別論。公司正在審閱函件及正在考慮決定,董事會有意提交書面要求以將決定提交上市委員會,惟須待就其上市委員會覆核權利徵求專業意見。公司尚未決定是否要求覆核決定,而倘若提出要求,上市委員會對決定的覆核結果並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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