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先機企業集團(00176.HK)公佈,有關恆生銀行就公司、紹璇及國迅的定期貸款抵押予恆生銀行的資產,其中包括紹璇及國迅持有的香港上環干諾道中168-200號信德中心西座1501、1502、1510、1511、1512A及1512B室的物業委託接管人。
於2026年5月29日,集團收到恆生銀行代表律師發出的數封催款函,告知公司、紹璇及國迅,接管人已透過出售強制執行其持有的該等物業。根據催款函,強制出售所得款項中,約4979.53萬港元及約7548.4萬港元已於2026年1月30日分別用於抵銷紹璇及國迅所欠定期貸款的未償還本金及利息。於抵銷後,截至2026年1月30日,集團仍欠恆生銀行定期貸款本金約9822.8萬港元及應計利息約2834.1萬港元。催款函進一步要求集團立即償還全部未償還款項,最遲分別不得晚於催款函發出之日起3至7個營業日。
於強制出售完成後,集團不再擁有該等物業的任何權益。截至2026年1月30日,根據集團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該等物業的淨資產價值約2.02億港元。基於出售所得款約1.32億港元,集團將因強制出售該等物業而錄得約7000萬港元的出售虧損。目前,上述事項對集團的業務運作並無重大影響。
公司股份已自2025年4月1日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直到公司履行聯交所對公司施加的復牌指引,並獲得聯交所批准恢復公司股票交易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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