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金輝集團(00137.HK)公佈,各自為公司擁有約55.69%權益之間接附屬公司第一買方及第二買方於2026年6月8日(聯交所交易時段結束後)分別與賣方訂立第一份造船合同及第二份造船合同。根據該等造船合同條款,賣方同意按每艘船舶合同價3400萬美元(約2.65億港元)分別為第一買方及第二買方建造及出售第一艘船舶及第二艘船舶,船舶均為散裝貨船。第一艘船舶及第二艘船舶總合同價為6800萬美元(約5.3億港元)。兩艘船舶將分別於2030年5月31日或以前及2030年6月30日或以前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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