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於2026年5月26日發佈《關於對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深證上〔2026〕719號)。
經查,豫能控股(001896.SZ)於2026年2月11日披露擬參股投資控股股東河南投資集團下屬企業先天算力(河南)科技有限公司,並聯合收購鄭州合盈數據控股權。公告後至3月9日,公司股價累計上漲132.99%,多次觸及異常及嚴重異常波動。
但《首次公告》未披露預計投資金額、持股比例、先天算力實際規模及運營參與安排等關鍵信息,對數據中心業務發展現狀與不確定性風險提示不充分,構成信息披露不完整、風險揭示不到位。
該行為違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5年修訂)》第1.4條、第2.1.1條等規定。董事長餘德忠、總經理李軍、董秘李琳未能勤勉盡責,對違規負有重要責任。
依據相關規定,深交所決定:一、對豫能控股予以通報批評;二、對餘德忠、李軍、李琳予以通報批評。相關記錄將納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内容來源:有連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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