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5月26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關於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實施意見》有關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鄭备表示,以居住證和居住年限互認為抓手,促進公共服務接續享有。《實施意見》明確,推廣居住證互通互認、常住年限或常住積分轉換等經驗,保障流動人口連續享有基本公共服務。這就是說,當常住地發生變化時,在前一個城市的居住年限可以在當前所在城市以一定的方式累計或折算,從而繼續享有公共服務。這些政策將逐步推廣,不斷擴大實施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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