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4月30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支持居民「賣舊買新」,暢通一二手住房置換鏈條。發放「賣舊買新」專項補貼,居民個人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宅併完成網簽,且在網簽日前後1年內出售個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可向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專項補貼申請(補貼金額按所購新建商品住宅貸款總額的1%,單套房屋最高補貼3萬元,補貼總金額2億元,用完即止)。鼓勵國有企業以市場化方式收購二手住宅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及其他用途房源,支持二手住宅業主賣舊買新,更好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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