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就國安達股份有限公司(300917.SZ)(創業板監管函〔2026〕第52號)下發監管函。公司於2026年1月30日披露《2025年度業績預告》,預計歸母淨利潤為320萬元至480萬元;但於4月13日修正為-100萬元至-50萬元,盈虧性質發生重大變化,未在規定期限内真實、準確、完整披露,構成信息披露違規。
上述行為違反《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5年修訂)》第1.4條、第5.1.1條及第6.2.1條。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會高度重視、及時整改,並強調全體董事須對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内容來源:有連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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