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3月25日,香港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提出的法律程序中,向四名涉嫌操縱嘉藝控股有限公司(嘉藝)股份的人士發出臨時強制令。
根據法庭的命令,該四名被指稱曾在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5月15日期間操縱嘉藝股份的嫌疑人,被禁止處置或處理在他們擁有的某些不動產及證券、銀行和保險帳戶內的資產,將該等資產的價值縮減或調離香港,以約2.19億元為限。
該臨時強制令確保,在法庭裁定涉嫌操縱者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條文的情況下,將有資金可供使用以履行法庭日後作出的任何命令,包括向案中受影響的投資者作出賠償。有關命令維持有效,直至證監會根據第213條提出的法律程序有所裁定或法庭作出進一步命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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