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3月1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理財公司監管評級暫行辦法》。理財公司監管評級結果分為1—6級和S級,數值越大反映機構風險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監管關注。評級得分在90分(含)以上為1級,80分(含)至90分為2級,70分(含)至80分為3級,60分(含)至70分為4級,50分(含)至60分為5級,低於50分為6級。監管評級結果為5級或6級的理財公司為高風險理財公司。處於重組、被接管、實施市場退出等情況的理財公司,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其派出機構認定後直接列為S級,不參加當年監管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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