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News 3月10日消息,據DL News報道,韓國大田、大邱和光州三地新設法院將採用新指南,在個人破産程序中允許將股票或加密貨幣投資産生的債務從清算計算中剔除,從而減少債務人需償還金額。水原和釜山法院已開始將部分個人加密貨幣和股票投資損失歸類為“一般財産”損失而非“投機性債務”。法院表示將防範債務人將購買行為僞裝成失敗投資來欺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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