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2月26日,香港證監會終身禁止新鴻基投資服務有限公司、新鴻基期貨有限公司及新鴻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前持牌代表劉家豪重投業界。證監會在接獲新鴻基實體共同作出的自行呈報後展開調查,並採取上述紀律行動。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在2014年9月至2019年5月期間,劉作為新鴻基投資的客戶主任,在關鍵時間曾經:
在某客戶的證券交易帳戶內進行未經授權交易;在該客戶不知情或未經其授權的情況下透過其帳戶進行網上交易;從該客戶的電郵帳戶發送偽造的交易指示至劉的公司電郵帳戶,藉此訛稱該等指示是由該客戶發出的;向該客戶提供載有虛假帳戶資料的偽造帳戶結單及帳戶摘要報告,當中大部分偽造結單顯示現金結餘和投資組合市值被嚴重誇大;及訛稱該客戶可透過一筆5900萬元的三個月定期存款獲得3.94%年利率,且聲稱已代表該客戶作出上述存款安排,並向該客戶提供偽造的存款證證明書以支持該捏造的安排,從而阻止該客戶從其帳戶提取現金。
香港證監會認為,劉的失當行為明顯缺乏誠信,並顯示其一貫蓄意欺騙的行為模式。他的不誠實行為嚴重違反《操守準則》,令他作為持牌人的適當人選資格受到質疑。
證監會在決定對劉採取上述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他的失當行為持續了超過五年,並涉及極其惡劣的欺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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