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ub News 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證監會等八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銀發〔2026〕42 號)。此次通知明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開展虛擬貨幣兌換、代幣發行融資及衍生品交易等業務均屬於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通知同時界定現實世界資産(RWA)代幣化為使用加密技術將資産權益轉化為代幣的活動,強調在境内非法開展 RWA 代幣化及提供中介、技術服務屬於非法金融活動,應予以禁止。通知指出,未經相關部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境外發行掛鈎人民幣的穩定幣。對於境内主體以境内權益為基礎赴境外開展 RWA 業務,由證監會會同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實行嚴格監管,未經同意或備案不得開展。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及未經同意的 RWA 業務提供賬戶開立、資金劃轉、清算結算及託管等服務。互聯網企業不得為此類活動提供網絡經營場所、商業展示、營銷宣傳等服務。此外,通知要求持續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嚴禁新增項目及在境内銷售「礦機」。通知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投資虛擬貨幣、RWA 代幣及相關金融産品,若違背公序良俗,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該通知自發佈之日起施行,2021 年發佈的銀發〔2021〕237 號文同時廢止。
内容來源:TECHUB NEWS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