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首控集團(01269.HK)公佈,現有債務的建議重組擬透過安排計劃方式根據香港法律實施。於2026年1月2日交易時段後,公司與初始參與債權人簽訂重組支持協議,彼等已同意支持及促進建議重組及建議計劃。
各計劃債權人可選擇下列一個現金還款選項:選項1:支付有關計劃債權人的相關計劃債權人的索償的未償還本金額及其累計利息的1.5%,分5期於5年內每年等額支付;選項2:支付有關計劃債權人的相關計劃債權人的索償的未償還本金額及其累計利息的1.0%,於重組生效日期後90日或裁定相關計劃債權人的索償後30日(以較後者為準)內一次性支付。
各計劃債權人將透過於計劃會議後30日內向公司遞交書面選擇通知在選項1與選項2之間作出選擇。倘計劃債權人未能於指定時限內作出選擇、並無於計劃會議上投票或於計劃會議上投票反對建議計劃,則該計劃債權人將被視為已選擇選項1。
除現金還款外,各計劃債權人將獲得公司新股份,數目相當於有關計劃債權人的相關計劃債權人的索償於重組生效日期(但不包括該日)前的全部未償還本金額及其累計利息除以發行價。發行予計劃債權人的新股份將受禁售期規限。
於根據建議計劃發行新股份前,公司將實施股本重組,包括公司股份合併及/或變更面值。股本重組將須獲得公司股東及聯交所批准,及須於重組生效日期或之前實施。
作為建議重組的一部分,投資者將向集團注入高質量資產及業務以改善其財務狀況。待建議重組完成後,公司將直接或間接收購目標公司的已發行股份或資產及╱或與目標公司成立一家合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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