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小米集團-W(01810.HK)公佈,公司董事會獲公司聯合創始人、執行董事、副董事長林斌通知,林斌計劃自2026年12月開始,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相關要求的前提下,每12個月出售金額不超過5億美元的公司B類普通股,累計出售總金額不超過20億美元的公司B類普通股。林斌減持計劃所得款項主要用於成立投資基金公司。林斌對集團業務前景充滿信心並將長期服務於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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