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ub News 消息,據 Techinasia 報道,越南財政部已發佈法令草案徵求公眾意見,提議對在未經許可的平台上交易數字資産的個人和組織處以罰款。個人可能面臨最高 3000 萬越南盾(1200 美元)的罰款,而組織可能因與數字資産交易相關的違規行為而被處以最高 2 億越南盾(7584 美元)的罰款。該草案還規定,對於違反外資所有權規則、提供誤導性披露或未能向監管機構報告信息等違規行為,將處以 7000 萬越南盾(2654 美元)至 2 億越南盾(7584 美元)的罰款。向不合格投資者發行産品、保險不合規以及未按規定披露信息等行為將受到最嚴厲的處罰。國内個人使用未經許可的平台可能會被處以 1000 萬越南盾(379 美元)至 3000 萬越南盾(1138 美元)的罰款。未經授權的廣告、無證經營活動以及在許可範圍之外經營的罰款最高可達 2 億越南盾(7584 美元)。外國投資者若違反資金轉移規定或作虛假交易申報,將面臨最高 1 億越南盾(3815 美元)的罰款。未能核實投資者身份的服務提供商可能會被處以 5000 萬越南盾(1900 美元)至 7000 萬越南盾(2680 美元)的罰款。
内容來源:TECHU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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