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ub News 消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 Paul Atkins 今日闡述了其加密「代幣分類法」計劃,用以明確區分哪些加密貨幣屬於證券。其觀點詳細如下:
「數字商品」(digital commodities)或「網絡代幣」(network tokens)並非證券。其價值本質上與「功能完善」且「去中心化」加密係統的程序化運行相關,並由此産生,而非源於他人關鍵管理工作所帶來的預期利潤;
「數字收藏品」(digital collectibles)並非證券。這些資産旨在供人收藏和/或使用,可能代表或賦予持有人對藝術作品、音樂、視頻、交易卡、遊戲内物品或網絡 Meme、人物、時事或潮流的數字表達或引用的權利。數字收藏品的購買者並不期望從他人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獲利;
「數字工具」(digital tools)並非證券。這些加密資産具有實際功能,例如會員資格、門票、憑證、所有權證明或身份徽章,數字工具的購買者並不期望從他人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獲利;
「代幣化證券」(tokenized securities)現在是、將來也仍將是證券。這些加密資産代表著對「證券」定義中所列金融工具的所有權,該金融工具維護在加密網絡上。
内容來源:TECHU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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