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ub News 消息,香港證監會刊發《有關虛擬資産交易平台共享流動性的通函》及《有關擴展虛擬資産交易平台的産品及服務的通函》,列明對持牌虛擬資産交易平台營運者的預期標準。
前一份通函述明,證監會準許平台營運者與關聯海外虛擬資産交易平台的交易指示合並入共享掛盤冊;後一份通函中準許平台營運者發售不具備 12 個月往績紀錄的虛擬資産予專業投資者及由香港金融管理局發牌的穩定幣,以及銷售代幣化證券及數字資産相關投資産品。此外,平台營運者的有聯係實體可為並非在有關平台上買賣的虛擬資産或代幣化證券提供託管服務。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女士表示:「穩步拓展市場流動性及商業産品與服務,是推動香港數字資産生態係統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我們今天為接通全球流動性邁進一大步,標誌著我們致力在推動市場創新活力,與秉持高標準的投資者保障及確保市場誠信之間,取得理想平衡。」
内容來源:TECHU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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