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ub News 消息,接近新火科技的消息人士對 Techub News 表示,港股上市公司新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碼:1611.HK)已依據於二○二五年八月一日實施的《穩定幣條例》(第656章)(《條例》)在香港面向專業投資者開展部分虛擬資産場外交易業務(OTC),為符合資質的專業投資者提供 USDT、USDC 等幣種的場外交易服務。
根據香港《穩定幣條例》第 9 條規定,目前只有「認許提供者」可要約提供指明穩定幣。現時,《條例》指明五類「認許提供者」。其中包括獲證監會發牌進行第1類受規管活動的法團。
「認許提供者」可以向零售投資者和專業投資者要約提供由金管局監管的持牌發行人發行的穩定幣(受監管的穩定幣);至於非受監管的穩定幣,只可向專業投資者(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571 章)附表 1 第 1 部第 1 條的定義)要約提供。
公開資料顯示,新火科技公司旗下新火資産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證監會頒發的第 1 類(證券交易)、第 4 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 9 類(資産管理)牌照。據信該消息人士爆料内容得到了部分新火客戶的證實,新火已依託有關牌照,開展面向香港專業投資者的虛擬資産場外交易業務 (OTC)。
内容來源:TECHU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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