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News 9月5日消息,據莆田網報道,記者昨日獲悉,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檢察院通過前置介入築牢證據根基、穿透審查破解數據困局、科技賦能擊穿零口供防綫三個維度,全鏈條精準打擊新型犯罪。今年上半年,涵江區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由該院提起公訴的虛擬貨幣相關犯罪案件。嚴某某、鄭某某、林某某等人,利用虛擬貨幣USDT(泰達幣)搭建一個地下外匯交易網絡,通過境外聊天軟件招攬客戶,以“U幣”為媒介非法兌換人民幣與外幣,涉案銀行賬戶流水超133億元。經查實,非法外匯交易金額2562萬元。該團夥還在福建多地銀行提取現金超4.78億元,購買“U幣”轉移至上遊犯罪錢包,為跨境犯罪資金“洗白”,從中賺取差價。最終,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分別判處嚴某某、鄭某某、林某某等15人有期徒刑8個月至3年不等,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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