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發佈,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聯合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資產管理試點業務實施細則》。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在中國人民銀行指導下,根據海南自貿港經濟金融發展、國際收支形勢、市場實際需求等,設定及動態調整跨境資管試點總規模上限,並通過官方網站及時公佈。初始試點總規模上限設定為100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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