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醫療ETF(513060)高開,盤中持續震蕩,截止發稿,盤中微漲0.54%,成交額近4億元,大幅溢價,買盤強烈。

成分股中多數上漲,雲頂新耀漲超8%;巨子生物漲超6%;藥明合聯、三生制藥、復星醫藥漲超4%;藥明康德漲超3%;平安好醫生、綠葉制藥、翰森制藥、金斯瑞生物科技等個股跟漲,漲幅均超2%。
消息面上,2025年7月1日國家醫保局、衛健委聯合印發《支持創新藥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旨在全鏈條推動創新藥研發、準入、支付與臨床應用,滿足多元化醫療需求,標誌著我國創新藥産業進入係統性支持新階段。
構建全生命周期支持框架,突破關鍵堵點
該政策文件構建了覆蓋創新藥全生命周期的係統性支持框架,其核心在於打通研發、準入、支付與應用的關鍵堵點。最大突破在於醫保數據的戰略化運用,依託全國統一平台歸集疾病譜與用藥需求數據,開發定向服務於藥企研發決策的數據産品,這在我國醫保數據開放利用上具有裡程碑意義。同時創新性提出「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與基本醫保目錄形成階梯式保障體係,明確目錄内藥品不受自費率考核與集採替代監測限制,為高價值創新藥開辟獨立市場空間。支付機制改革同樣力度顯著,優化續約規則允許銷售超預期的創新藥談判時降幅不高於簡易續約標準,並引入「特例單議」機制對復雜病例開放按項目付費通道,顯著穩定了企業長期預期。
多維驅動研發與應用轉化,優化全流程
政策通過多層次制度設計強力驅動創新藥研發與市場轉化。研發端,不僅強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對重點疾病領域的聚焦,更創新性鼓勵險資通過專項基金形成「耐心資本」,破解研發資金長期性難題。準入端,建立醫保目錄動態調整與企業「點對點」政策指導的雙軌機制,對重大公衛事件用藥開辟臨時納入路徑,顯著提升準入效率。應用端,要求醫療機構在醫保目錄更新後3個月内召開藥事會,明確禁止以藥佔比等指標限制創新藥使用,並突破「一品兩規」限制。支付端,構建基本醫保、商保創新藥目錄、醫療互助、慈善捐贈的多元支付體係,支持商保創新藥病例豁免按病種付費,同步推進醫保基金預付與即時結算優化現金流。
落地執行面臨關鍵挑戰,需係統協同
政策落地仍面臨係統性挑戰。醫院端執行效能是關鍵變量,盡管政策要求快速配備創新藥,但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效率、臨床醫師對新藥認知度、以及藥學服務價格補償機制(政策提及研究立項指南)的完善程度將直接影響可及性。數據安全與合規邊界需高度關注,醫保數據開放研發雖具突破性,但具體操作標準、隱私保護及權責界定亟待細則明確。支付能力可持續性是長期命題,創新藥醫保支付標準制定需精密平衡基金承受力與創新激勵,商保目錄的發展更依賴參保人群擴大與産品設計創新。此外,真實世界證據的應用體係仍處探索階段,其與目錄準入、支付範圍調整的掛鈎機制需科學嚴謹的方法學支撐。
需求端拉動戰略轉型,提升全球競爭力
該政策標誌著我國創新藥發展模式向「需求端拉動」的戰略轉型。通過醫保、衛健委、藥監等多部門協同,以醫保數據賦能研發決策,以雙目錄體係構建市場分層,以破除機制障礙提升臨床可及性,最終指向提升患者用藥可及性與産業國際競爭力。政策特別強調支持創新藥借助港澳平台及「一帶一路」渠道全球化發展,將國内市場優勢轉化為國際影響力。未來需持續觀察配套細則出台節奏、醫療機構行為模式轉變、以及商保生態成熟度,這些因素共同構成政策目標達成的核心要素。
當政策東風遇上歷史性估值窪地,恒生醫療ETF(513060)成為佈局創新藥拐點的核心載體:
1)底層資産稀缺性:重倉信達生物(醫保數據開放核心受益)、藥明康德(研發需求擴張直接承接者)等龍頭企業,産品中部分持倉個股深度綁定支付改革與商保目錄紅利;
2)商業化價值重估:醫保續約降幅限制+商保價格保密機制,驅動企業現金流穩定性提升,估值邏輯從"研發成本貼現"轉向"商業回報折現";
3)全球化彈性釋放:成份股中具備海外權益的Biotech企業佔比超40%,政策助推下海外授權價值面臨重估;
4)估值修復雙擊:板塊PE處近三年8%分位,政策落地催化下,2025H2有望迎來"業績提速+估值重塑"戴維斯雙擊。
5)核心配置邏輯:本次政策非短期利好,而是通過"數據賦能研發-雙軌制支付-強制臨床配備"構建長期增長飛輪。ETF一鍵捕獲港股生物科技核心資産,在産業β與龍頭α共振中放大投資效能。
産品風險等級:中高(此為管理人評級,具體銷售以各代銷機構評級為準)
風險提示:基金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基金不同於銀行儲蓄和債券等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不同類型的基金風險收益情況不同,投資人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資所産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産,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收益,基金淨值存在波動風險,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業績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投資者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産品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時關注本公司出具的適當性意見,各銷售機構關於適當性的意見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適當性匹配意見並不表明對基金的風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基金合同中關於基金風險收益特徵與基金風險等級因考慮因素不同而存在差異。投資者應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情況,結合自身投資目的、期限、投資經驗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決策並自行承擔風險,不應採信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銷售行為及違規宣傳推介材料。
内容來源:有連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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