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鞍钢股份(00347.HK)公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非执行董事於同一间上市公司的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汪建华已连续六年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现提出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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